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的区别?

时间:01-18人气:25作者:耀世红颜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核心区别在于价值标准和摊销方式。固定资产价值较高(如超过2000元),使用年限超过1年,采用折旧方式分摊成本;低值易耗品价值较低,使用期限短,领用时一次性或分次计入费用。

区别

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较长的资产,如机器设备、办公家具。购入时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按月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或加速折旧法,折旧额计入成本费用。报废时需清理残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管理严格,需建立台账登记使用情况。

低值易耗品:指价值低、易损耗的物品,如工具、文具。购入时计入“周转材料”科目,领用时可采用一次摊销法(全额计入费用)或五五摊销法(先摊一半,报废再摊另一半)。管理相对简单,定期盘点即可,无需单独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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