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7人气:21作者:我还没想好
可交换债和可转债都是债券,但发行主体和换股标的物不同。可交换债由上市公司股东发行,换股时交换的是该股东持有的其他公司股票;可转债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换股时转换的是自身股票。两者都能让投资者在持有债券的同时获得转股选择权,但可交换债的发行方和转股标的物是分开的,而可转债的发行方和转股标的物是同一公司。
区别
可交换债:由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债券持有人可以交换成股东持有的其他公司股票。比如,某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债,投资者到期后可以换成该股东持有的另一家公司的股份。这种设计帮助股东减持股票,同时不影响原公司股权结构。可交换债的发行规模通常较小,转股后原公司股份不变,但目标公司股份会稀释。
可转债: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债券持有人可以转换成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比如,一家公司发行可转债,投资者到期后可以换成这家公司的股份。这种融资方式能让公司直接获得资金,同时转股后会增加公司总股本,原股东的股权会被稀释。可转债的发行规模较大,适合公司长期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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