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会计区别?

时间:01-19人气:16作者:花间一壶酒

吸收合并是指一家公司吞并另一家后,被合并方注销法人资格,合并方继续存续;控股合并则是母公司通过持股控制子公司,子公司保持独立法人地位。两者在会计处理上,前者需将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全部并入合并方报表,后者只需按持股比例合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区别

吸收合并: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全部净资产,被合并方法人资格注销。会计上,合并方按公允价值确认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合并后,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完全由合并方反映,不涉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控股合并:母公司通过持股对子公司实施控制,子公司保留法人地位。会计上,母公司按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编制合并报表时需抵消内部交易,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按持股比例合并。子公司仍独立核算,财务数据需通过合并程序汇总到集团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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