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区别?

时间:01-19人气:14作者:一笑而过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衡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两个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反映公司应对极端风险的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则涵盖核心和其他资本,体现整体风险抵御水平。前者要求不低于50%,后者不低于100%,监管通过双重指标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区别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聚焦公司最优质的资本,如实收资本和留存收益。这些资本流动性高,变现快,能在危机时刻迅速填补亏损。监管设定50%的底线,确保公司有足够“硬实力”应对突发风险,比如重大灾害或投资失误。核心指标越低,公司抗风险能力越弱。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包含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如次级债和优先股。这些资本补充了核心资本,但变现能力稍弱。综合指标要求100%,反映公司整体资本储备。附属资本像“备用电池”,能在核心资本不足时提供缓冲,但需注意其偿还顺序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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