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丞和县令的区别清朝?

时间:01-20人气:20作者:惔紫煙雨

县令是清朝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全面管理县内事务;县丞则是县令的副手,协助处理具体政务,地位低于县令。

区别

县令:县令为正七品官员,直接对上级负责,掌管全县的行政、司法、财政等大权,拥有决策权和最终裁决权。县令需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处理重大案件,并主持县衙日常事务。其俸禄较高,约每年白银100两左右,任期3年,可调任或升迁。

县丞:县丞为正八品官员,是县令的副手,分管具体事务如户籍、税收、文书等。县丞无独立决策权,需执行县令命令,协助处理案件和衙门事务。其俸禄较低,约每年白银60两,任期与县令一致,但升迁机会较少,多为基层历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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