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30作者:莞嬛凝児
快件丢失应由快递公司赔付发件人,因为快递服务合同是发件人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发件人已支付费用并承担货物交付前的风险。收件人未参与合同签订,无直接索赔权。
对比
快递公司:快递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与发件人存在合同关系。发件人支付运费后,快递公司需确保货物安全送达。若丢失,发件人可凭运单和证据向快递公司索赔,这是合同义务的直接体现。快递公司需按约定赔偿发件人损失,流程清晰,责任明确。
收件人:收件人是最终接收方,但未与快递公司签订合同。收件人虽可能因丢失遭受损失,但索赔需通过发件人转交,流程繁琐。若发件人不愿配合,收件人难以直接维权,导致效率低下,权益保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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