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25作者:爱你时有风
下水支管属于业主的工程。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专有部分的下水支管,如连接户内排水口到主排污管的管道,属于业主专有部分,维修和更换责任由业主承担。
对比
业主责任:业主负责户内下水支管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如果管道堵塞或损坏,业主需要自行联系维修人员处理,费用也由业主承担。这类管道属于业主专有部分,类似家里的水管或电线,物业不承担维修责任。
物业责任:物业只负责公共区域的管道,比如大楼主排污管或化粪池。这些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负责定期检查和清理。如果公共部分出现问题,物业会动用维修基金处理,但不会涉及业主户内的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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