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9人气:30作者:酒温浪人
委托代销业务中,发出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的区别主要在于风险和责任的转移时间。发出商品指商品已交付受托方但所有权未转移,委托方仍承担风险;委托代销商品则强调受托方已接受委托并承担销售责任,风险转移给受托方。
对比
发出商品:商品送到代销方仓库,但销售前所有权仍在委托方。委托方负责保管、运输费用,若商品损坏或滞销,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账务上记为“发出商品”,收入需等实际销售后确认。适合刚起步的合作,双方信任度较低时使用。
委托代销商品:受托方正式接受委托,承诺尽力销售。商品在代销期间的风险由受托方承担,如丢失或降价损失。委托方只需关注最终销量,账务记为“委托代销商品”,收入按约定结算方式确认。适合长期合作,代销方有较强销售能力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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