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18人气:16作者:燃烧之爪
居鲁士建立的行省制度比秦朝早了约300年。
对比
居鲁士行省:公元前6世纪,波斯帝国的居鲁士大帝将征服的土地划分为20多个行省,每个行省由总督管理,负责税收和军事。这种制度促进了中央集权,也让帝国更高效地控制广阔疆域。行省总督直接听命于国王,但保留了部分地方自治权。
秦朝行郡: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郡县制,全国设36郡,后增至40余郡。郡下设县,郡守和县令由中央任免,不得世袭。这一制度彻底废除分封,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奠定了后世行政区划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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